来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浏览:2725次发布时间:2024-05-11 03:02
蒲城县妇女联合会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妇联,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家校协同共育体系,县妇联、县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家教润心 成长同行
二、活动目的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推广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育儿水平,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
四、活动形式
(一)组织广大教师、家长观看《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视频、家庭教育优秀微课(视频由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
(二)向家长发放宣传袋、扇子、《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开展父母共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活动,重点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的有关内容,了解家庭教育的五项原则、六大内容、九种方法;
(三)开展亲子手抄报或亲子绘画活动,以家庭为单位完成一张家庭教育手抄报或幸福家庭绘画作品,择优在学校、幼儿园进行展示(线上或线下均可);
(四)举办“家教润心 成长同行”经验交流会或征文,分享家教经验、家教故事、家教心得等;
(五)利用村(社区)宣传栏、村村通大广播、校园网络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栏、户外电子屏、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教师、家长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五、活动要求
(一)各镇(街)妇联、各校(园)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周有效开展活动,同时要指导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家长学校)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使“依法带娃”思想深入人心。
(二)全体妇联干部、教师要带头学法懂法,带头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让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支撑起良好社风。
(三)无纺布袋、扇子、《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等宣传用品各镇(街)妇联在县妇联领取,各校(园)宣传点在县教育局领取(宣传点名单见附件)。
(四)5月19日活动结束后,各镇(街)妇联将活动资料上报至县妇联、各校(园)将活动资料上报至县教育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县 妇 联:邮箱: pcfl7230499@163.com
电话:0913—7212066
县教育局:邮箱:pcjtjyzx@163.com。
电话:0913—7200775
附件:《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宣传点名单》
蒲城县妇女联合会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