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振兴办 浏览:3310次发布时间:2024-05-20 03:25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3年度教育乡村振兴工作先进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教育保障工作。决定开展全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蒲城县教育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30名;
2.蒲城县教育乡村振兴“帮扶之星”50名。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蒲城县教育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承担教育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的机关业务股室和综合单位工作人员及定点包联帮扶驻村人员;各校(园)从事教育乡村振兴具体工作的领导、干部及业务人员。
2.评选条件: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作风实,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能有力执行各级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积极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政策解读详实,业务指导精准,组织协调有力,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各项工作任务。对在开展教育乡村振兴工作以来各级各类检查、暗访、考核评估中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
(二)蒲城县教育乡村振兴“帮扶之星”
1.评选对象:各校(园)帮扶教师
2.评选条件: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作风实,能力强,熟练掌握巩固拓展教育各项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各项政策,结对帮扶学生措施务实管用,用心用情帮扶结对学生,较好完成帮扶任务,受到学生和家长高度认可。对在开展教育乡村振兴工作以来各级各类检查、暗访、考核评估中存在问题的一票否决。
三、评选办法
1.评选遵循“优中选优,标杆示范;注重一线,代表广泛;严格审核,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按照推荐条件,每类各拟推荐一名,推荐表彰对象要形成15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并填报推荐表。于5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局教育振兴办,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2.根据推荐情况,教育振兴办联合承担教育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的业务股室进行联合评选,并采取现场检查、暗访调查、电话抽查等形式进行评估,同时查阅开展教育乡村振兴工作以来各级检查反馈情况,进行详细研判后初步确定表彰对象,交教育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对本次评选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实事求是,重实绩、重公论。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保证评选质量。
2.各推荐单位评选要公正、公开,接受监督,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推荐材料要规范准确,上报及时。
3.各校(园)要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干事活力,促进教育乡村振兴工作再上台阶。
联系人:张文娟 联系电话:15291330879
附件汇总下载: 1.蒲城县教育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蒲城县教育乡村振兴“帮扶之星”推荐表
蒲城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