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2168次发布时间:2024-07-05 07:29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填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
审批表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
现将2023—2024学年度下学期6月、7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资金拨付审批表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账天数
2024年6月结账天数19天(因中、高考特殊情况:1.城关初级中学结账天数14天,初级实验中学结账天数15天;2.各初中及九年制学校九年级学生在校天数、人数以上报营养办纸质资料为准),7月结账天数小学1天、初中2天(特殊教育学校7月份不在校)。
二、上报时间
2024年7月8日
三、有关要求
1.上报学校为全县112所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含辖区教学点),各中心校指导本辖区教学点做好填报工作。
2.资金拨付审批表中政府大宗食材采购的牛奶和鸡蛋等结算天数为:2024年6月牛奶12盒,鸡蛋11枚,鸡腿4次、7月牛奶1盒,鸡蛋1枚。具体金额请各校按照附件1、附件2的金额数字核对无误后填写上报。
3.资金拨付审批表按照附件填写,要求表册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签字盖章齐全,按时报送纸质版(一份)。
4.按照蒲教发〔2020〕47号、蒲教发〔2022〕72号、蒲教发〔2023〕5号、《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坚持“专账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的原则,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各校在上报资金拨付审批表时,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月报表(附件3),县营养办逐校进行审核,按实际使用情况拨付资金,防止截留、克扣、挪用膳食补助资金行为发生,确保学生营养健康和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落到实处。
附件: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