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督导室    浏览:2715次发布时间:2024-08-23 08:42

 

蒲政教督办发〔2024〕4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幼儿园:

根据《陕西省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陕政教督办〔2022〕32号)、《蒲城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实施方案》(蒲教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被督评学校、幼儿园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对象

2024年被督评校园(名单见附件1)

二、自评时间

指标学习:2024年8月24日—9月1日

自查时间:2024年9月1日—9月10日

三、自评内容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园)方向、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教(保)育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学生(幼儿)全面发展、提升办学(园)条件、彰显发展特色、地方性评价指标8个方面。

四、自评要求

(一)各相关义务段学校、幼儿园对照附件2.3(自查自评工具表),认真开展指标学习和自查自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并填写自查自评工具量表,撰写自评报告(模板见附件4),自评工具量表和自评报告(签字盖章)在县级评估结束后由督评组带回统一上交教育督导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县局将定于2024年9月中下旬开展实地督导评估。

(二)蒲城县职业教育中心、蒲城县兴华高级中学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渭南市2024年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暨校园长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渭政教督办函〔2024〕27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指标学习、自查自评和迎接市级实地督评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具体表册待市局下发后转发各校)。市局将定于2024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开展实地督导评估。

(三)各校(园)自查自评工作结束后,将自评工具量表、自评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统一整理归档,市、县级督评时,提前准备到位,以备督评组核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荆会敏             联系电话:0913—7215996

 箱:pcjydds@126.com

 

附件汇总(点击下载):

1.被督评校园名单

2.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自查自评工具

3.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自查自评工具

4.学校(幼儿园)自评报告模板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