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股    浏览:3303次发布时间:2024-09-04 09:34

 

蒲教发〔2024〕59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根据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渭人社函〔2024〕2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度正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正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考核认定)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凡服务于我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单位”),符合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要求的在职在岗教师。2024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2.全县范围内的乡镇及以下乡村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在岗、领取乡镇工作补贴或乡村生活补助的教师,可申报乡村正高级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在单位组织的测评中,评议优秀率达到90%以上。

5.近五年,年均完成72学时以上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完成24学时以上的少先队专业培训。

6.实行空岗管理,无空岗的单位不得申报。

7.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供弄虚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一)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出色完成班主任、辅导员或主持辅导社团等工作任务,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二)深入系统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艺术精湛,业绩卓著,形成独到的风格;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 教学方法创新和课程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素质教育中,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学科教育教学专家;

(五)具备良好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并在实际教学、教科研活动中取得显著应用效果;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 6 年以上。持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

(七)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八)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除具备以上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一线教师:

具备下列 10 项条件中的 7 项(第①项至第⑥项为必须项):①中小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240 课时以上,幼儿园教师承担过各年龄段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②有 4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 5 年以上主持辅导学生社团工作经历;③承担过本学科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 1 节以上,或者在市级以上教学活动中作本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验交流或讲座 1 次以上;④ 获得省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称号 1 项以上;⑤主持完成本学科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1 项以上;⑥培养、指导 3名以上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使其成为本学科市级以上骨干教师;⑦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基础 教育教学成果奖 1 项以上;⑧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文章 3 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 1 篇;⑨ 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⑩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 (以获奖文件为据),在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取得前三名次。

2.教学研究机构

具备10项条件中的7项(第①项至第⑥项为必须项):

①近五年完成教学指导(听评课)年均不少于 200 课时,或深入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年均不少于 50 天; ②近五年承担过本学 科县(区)级以上公开课或学术讲座年均 6 节(次)以上;③主持完成本学科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3 项以上,其中省级课题不少 于 1 项;④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 文章 3 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 1 篇;⑤培养和指导本学科 教师不少于 5 名,并使其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⑥获得省级以 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称号 1 项以上;⑦获得省级以上 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1 项以上;⑧公开出版 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⑨作为编者参与教科书编写,且教科书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⑩本人辅导的学生或集体(以获奖文件为据),在教育部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取得前三名次。

3.校级领导:

具备下列10项条件中的 7 项(第①项至第⑥项为必须项):①任职以来,中小学校级领导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80 课时以上(乡镇初中、农村小学校级领导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70课时以上),幼儿园校级领导承担或指导过各年龄段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②参加工作以来有4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 5 年以上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经历;③获得省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1项以上;④主持完成本学科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1 项以上;⑤ 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期刊上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文章 3 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⑥任职以来学校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奖励或称号;⑦获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1 项以上;⑧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1 部;⑨在市级以上教师培训工作 中主讲培训专题或承担跟岗实践任务 2 次以上;⑩承担过市级以上的经验交流或讲座 1 次以上。

(九)破格条件

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已聘任高级教师满3年且具备符合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班主任(社团)工作年限限制,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并在核心期刊发表4篇以上教科研论文。

2.主持完成国家级教科研课题1项和省级教科研课题2项以上。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十)其他条件

1.城区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除外)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教学研究人员,在教学研究机构工作3年以上,每学年能够按照单位安排完成到农村或薄弱学校指导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可视同满足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要求。

2.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三、乡村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一)达到县教育局审定的学校每周最低课时量要求(教学工作量以其所在单位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证明材料为准)。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

(二)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且连续在乡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5年或累计在乡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

(三)任现岗位,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 2 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有 3 年以上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经历。

2.镇区学校申报人承担过市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或在市级以上教科研活动中进行经验交流或讲座;村校申报人承担过县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或示范课,或者在县级以上教科研活动中进行经验交流或讲座。

3.培养、指导 5 名以上本学科青年教师提高业务  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4.镇区学校申报人主持  完成 1 项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村校申报人主持完成 2 项县(区) 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5.在单位组织的测评中,评议优秀率达到90%以上。

  四、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

各单位通过召开全干会、教研组会、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公布正高级教师评审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4年9月18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高级教师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三)审核与上报(2023年10月10日)

 1.各学校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个人上传至互联网的公示必须是学校出的公示结果证明,公示结果证明内容如实反映公示有无异议),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教育局依据申报条件、工作实绩、获得荣誉等,会同县职改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对无异议的合格申报人,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五、有关要求

1.为便于工作,职称评审实行电子化网络申报,推荐上报人员按照1人1套账户密码的方式登录职称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化评审材料(详见附件),申报单位账户密码由县教育局负责分配。

2.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一学年本人教案。

3.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4.所有参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微型课答辩,微型课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辛磊           0913-7212897

 

附件汇总:

1.正高级教师电子化评审材料制作要求

2.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班主任或主持辅导

  学生社团工作情况登记表

3.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证明。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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