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督导室 浏览:2016次发布时间:2024-09-12 16:03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2024年度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导评价的通知
各相关义务段学校、幼儿园:
根据《蒲城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蒲教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4年9月19日至9月30日期间开展蒲城县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导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评方式
督评专家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学业水平测试、调查问卷、座谈访问等方式分学段进行督导评价(分组见附件1)。
二、督评内容
(一)义务段督评内容:
1.学校指标体系基础性指标;
2.地方性评价指标(附件5);
3.教学常规检查(听、评课等);
4.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测试;
5.学生、教师、家长调查问卷(网络问卷)。
(二)幼儿园督评内容:
1.幼儿园指标体系基础性指标;
2.地方性评价指标(附件6);
3.教学常规检查(听、评课等);
4.教师、家长调查问卷(网络问卷)。
三、督评人员
(一)督导室相关人员
(二)各校(园)负责“316工程”的相关人员
四、督评要求
(一)被督评校(园)严格按照《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价自查工作的通知》做好督导评价自查工作,并于9月18日前整理好自评相关表册和档案资料,待县级督导评价时交督评组。
(二)各义务段被督评学校提前安排好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测试考场(网络计算机教室),无网络计算机教室的学校需准备有多媒体设备的教室,并打印好测试答题卡(附件2),抽取小学四年级、初中八年级各15%的学生参加三个学科(语文、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每个学科占5%)的学业发展水平测试。
(三)被督评学校(园)提前联系责任督学,责任督学随督评专家一同进校并完成相关表册(义务段完成表5、6、7、8,学前段完成表5、6、7)。
(四)各义务段被督评学校按5%的比例分别抽取学生、家长和教师参加线上问卷调查;各被督评幼儿园按照5%的比例分别抽取家长、教师参加线上问卷调查。
(五)参加本次县级督评人员按照《蒲城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级机关差旅费住宿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蒲财发〔2021〕84号),回本校进行报销差旅费用。
(六)督评结束后,被督评校(园)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被督评校(园)于2024年9月30日前分别将本校(园)整改工作报告纸质版(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上交到教育督导室,电子版发送到pcjydds@126.com。
联系人:荆会敏 联系电话:0913-7215996
1.蒲城县2024年第四轮“316工程”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价安排表
2.义务段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测试答题卡
3.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督评工具
4.幼儿园高质量发展督评工具
5.义务段“316工程”地方性评价指标
6.幼儿园“316工程”地方性评价指标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