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教二股 浏览:2297次发布时间:2024-09-14 10:06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阳光大课间、多彩社团”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面推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检验素质教育成果,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开展全县中小学“阳光大课间、多彩社团”展示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阳光大课间:各中小学每天上午必须安排30分钟时间,集体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可融合艺术、科技等元素,要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多彩社团:各中小学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不分年级,把有相同兴趣爱好的学生,组成以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为元素的团体,结合双减、课后服务等政策措施开展活动。
二、活动阶段及办法
(一)学校展示阶段。全县中小学积极开展阳光大课间、多彩社团活动,规模以上学校每学期要通过重大节庆日、校园开放日、家长会等进行全校性、年级团体展示,小规模学校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展示活动。
(二)片区展示阶段。各片区要督促辖区中小学常态化开展展示活动,适时组织校校行活动,进行观摩交流和切磋比武。并组织每个学校录制30分钟左右的活动案例,于10月12日前每个学段择优推荐1所学校的活动案例上报基教二股。
(三)县级展示阶段。县教体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活动案例进行初审,随后入校现场评审,对优秀活动案例、优秀指导教师通报表彰,并推荐优秀活动案例学校在全县大型文体活动中进行展示。
三、活动要求
(一)以展示促进体育锻炼活动规定落实。各中小学要构建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体系,组织学生全员参与,保证活动的质量,把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艺术2+1项目”等有机结合起来。
(二)落实专人组织好优秀案例展示评比推荐工作。各片区认真组织,专人负责,成立“优秀案例展示活动评比小组”进行评比,评比期间原则上要在大课间展示活动开展时间段进行,不占用其他时间。
(三)按照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和组织保障。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阳光大课间、多彩社团”展示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建校园特色。加强活动的人员组织保障和纪律安全教育,确保全县中小学“阳光大课间、多彩社团”展示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汇总下载:1.优秀案例展示活动汇总表
2.优秀案例展示活动评审记录表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