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1780次发布时间:2012-06-04 14:1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高中、有关民办学校:
    为顺利完成2012年我县高考、中考各项工作,确保考生人身安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目标责任
    各学校(指中考、高考生源学校,下同)、考点学校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中、高考考生食宿、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要高度重视,不可有丝毫的麻痹懈怠思想。各毕业学校要相应成立中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高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负责落实考生食宿、交通安全措施。严格按照省、市、县教育、卫生、公安部门关于做好中高考期间考生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的规定要求,在考前、考试期间加强对考生食宿场所、考点、考场的安全和卫生的检查力度,各考点学校要按照要求设立卫生医疗小组,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管理,确保考生食宿安全
    高考中考期间,是学生相对集中,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特殊时段,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在考试期间食宿卫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安排考生食宿、就餐的单位(含学校食堂)必须是经过卫生防疫、消防部门检查合格的单位,未经卫生防疫、消防部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不得作为考生住宿、就餐场所。各校要指派专人与住宿、就餐场所共同做好食宿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注重细节,强化考生日常安全管理
    安排本学校负责人、校医与考生同住在食宿点,督促食宿点对场所进行卫生消毒,督促考生晚间按时休息,并夜间检查考生入睡情况,不开空调,防止考生着凉感冒;晚上不带考生(或考生私自)到公共娱乐场所玩耍或购物,确保考生人身、钱物安全,防止打架斗殴现象发生。组织学生集体行动,服从随对教师的领导,任何人不准无故脱离团队;随队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预防工作;教育并监督学生在考试期间不乱吃零食,不做剧烈运动。
    四、明确责任,确保考生交通安全
    各学校安排送考生车辆,车况要良好,并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客运条件的车辆。驾驶员应技术精湛,注意行车安全,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各学校根据高考、中考的考试时间合理安排考生接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确保考生在考前40-50分钟到达考点,并提醒考生按时入场,严禁迟到。考试往返,由领队教师指挥上车,中途一律不准下车。各车辆必须配备一名教师,考试结束应认真组织学生返校回家。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