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2〕57号

作者:admin    浏览:1894次发布时间:2012-06-19 11:20

蒲教发〔2012〕57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举办全县第六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

通      知

 
各初中、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县教育局决定于2012年10月下旬在桥山中学举办全县第六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蒲城县第六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筹委会
    为了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特成立本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主  任:雷林瑞
    副主任:杨西庆    澹台典谱    张建国
            王冬印    吴庚年      苏耀锋
    委  员: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股长、主任
    大会秘书长:澹台典谱(兼)
    大会副秘书长:陈万军
    筹委会下设组宣、竞赛、资审、安全保卫、后勤、场地器材等6个小组,具体负责筹办事宜。
    二、认真做好运动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校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做好运动员的选拔工作,保证以最佳阵容参加比赛。同时要集中时间对运动员进行专项训练,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三、提高认识,端正赛风,确保运动会健康有序进行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运动会的目的意义,按照《竞赛规程》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运动员的资审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资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如有违反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结果通报全县,以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
    四、高度重视运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在训练期间、往返途中以及比赛过程中都要做好对运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本届运动会由桥山中学负责提供场地、器材、水电和所需物资;电教中心负责大会的有关宣传报导及摄像工作。开幕式大型文艺表演由城区学校合力承办。
    附:蒲城县第六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    
蒲城县第六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拟定于2012年10月下旬在桥山中学田径场举行,会期五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高中组:尧山中学、桥山中学、第三高中、蒲城中学、孙镇中学、兴镇中学、
            党睦中学、罕井中学、职教中心、矿区中学、兴华学校
    初中组:各初中及民办初中
    三、竞赛项目
    1、高中组
    男子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8.9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竹)。
    女子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8.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竹)。
    2、初中组
    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
    女子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
    四、参加办法
    1、组队要求和报名人数: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高中组运动员24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4人),初中组运动员2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2人)。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报足报够运动员人数。
    2、高中组运动员每人限报3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3人。初中组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2人。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纪律,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的本县在校中学生(不含中专生)。
    2、高三年级运动员为应届生,高一、初一年级运动员为09年9月份入学新生。并且参赛运动员的年龄高中组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初中组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2012年9月1日之后的转学生不得参赛。凡以各种名义挂靠在学校的学生或已在其他学校试训的学生不得参赛。
    4、运动员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
    六、运动员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学生运动会的育人宗旨,各单位务必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
    2、本届运动会所有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由大会资审组全权负责审查。资审组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对所有报名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对出现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队(员),将予以严肃的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通报批评。
    七、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相关的补充规定。
    2、场地器材及运动员号码布由桥山中学提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各单项比赛分别录取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报名不足8人(含8人)的比赛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名次。
    2、接力项目得分加倍,但不加奖牌。
    3、高中组分别录取奖励男女团体总分、男子总分、女子总分前三名;初中组分别录取奖励男女团体总分、男子总分、女子总分前八名。
    4、男女团体总分、男子总分、女子总分按各代表队运动员在各组得分的总和计算名次。如总分相等,按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5、对获得各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接力项目只发集体奖,不发个人奖。
    6、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6个(高中2个,初中4个),优秀教练员22名,优秀裁判员15名。
    九、报名与报到
    报名与报到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蒲城县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