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

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浏览:987次发布时间:2025-07-26 12:24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6日

               蒲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中省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采购管理的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渭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采购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渭教发〔2025〕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蒲城县中小学校(园)服及学生床上用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育人为本、安全第一、自愿合规、公开透明、家校协同”为核心,严格遵循国家及省、市关于校服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构建流程规范、质量可控、监督有力的校服及学生床上用品(以下简称“校服”)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家长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1. 采购流程:落实“集体决策、家长自愿、公开透明”,杜绝强制购买、流程缺失等问题;

2. 质量保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落实“双送检”“留样封存”制度,确保安全合格;

3. 监督问责:建立“部门联动、家校参与”的监督机制,严查违规行为,营造廉洁环境;

4. 服务保障:健全售后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有效减轻家长负担。

二、适用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职教中心、特教学校)。

三、职责分工

(一)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1. 统筹管理全县校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协调。

2. 制定配套制度及《合同范本》,报市级教育部门备案。

3. 指导、监督学校采购全流程,每学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至少1次质量专项抽查。

4. 建立校服管理信息备案系统,审批报备流程,汇总全县数据。

5. 牵头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及“黑名单”制度,定期通报违规企业。

(二)学校(幼儿园)

1. 主体责任: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织会议集体决策并公示7个工作日。

2. 制度建设:制定本校校服选用、采购、验收、售后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流程对接。

3. 组织机构组建:成立校服选用组织机构,由学校、家长、学生代表等组成,学生数100人及以下应有5人组成,100人(不含)-500人应有11人组成,500人(不含)-1000人应有17人组成,1000人及以上应有21人组成;家长及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成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 核心职责:执行自愿原则(需2/3以上家长同意)、确定采购需求(种类、款式、价格等)、组织采购实施、落实质量验收、开展售后监督及资料归档,配合上级部门检查。

四、管理要求

(一)自愿购买与稳定原则

1. 自愿购买:通过家长会、线上问卷等形式征求家长意见,2/3以上家长同意方可启动采购,严禁以“统一着装”等名义强制购买;

2. 款式稳定:选定后原则上保持一个采购时段(幼儿园、小学1-3年级、小学4-6年级、初中、高中)不更换,确需变更仅从起始年级执行;原有款式获多数家长认可的,直接沿用。

(二)分时段采购与数量控制

1. 分时段采购:仅在起始年级组织采购(幼儿园、小学1年级、小学4年级、初中1年级、高中1年级),毕业年级严禁采购;

2. 数量限制:选用采购时,原则上不得一次性采购三种(春秋装、夏装、冬装)、两套及以上。

3. 倡导节约:设立“爱心校服角”,鼓励校服循环使用,抵制高端化、奢侈化倾向。

4、学生床上用品采购参照执行。

五、采购全流程规范

(一)前期准备

1. 集体决策: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采购事项(含是否采购、采购类型等),形成会议纪要并公示;

2. 需求调研:选用组织通过班级问卷、家长代表座谈等方式,确定校服款式、材质、价格区间(参考周边县区均价,上浮不超过10%)、军训服、床上用品规格等。

(二)家长意向征集 

1. 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家校沟通平台”线上+纸质问卷结合方式征集意见,需2/3以上家长同意;

(三)采购实施

1. 发布需求: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采购需求(含款式图、材质标准、价格上限等),同步向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报备。

2. 企业筛选:对意向企业(不少于3家)进行资格审查(营业执照、生产资质、近3年无质量违规记录等),深度调研(核实生产能力、售后体系、社会信誉)。

3. 评定组组建:按“学生代表30%、教师代表20%、家长代表50%”比例组建评定组,人数不少于7人。

4. 宣导与展示:组织评定组及家长代表参加“服装质量标准、校园着装礼仪”培训;组织企业样衣展示(标注材质、价格、检测报告)并进行方案说明。

5. 企业选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质量保障40%、售后服务20%、信誉15%、报价25%),评定组投票确定企业,当场公布结果。

6. 结果公示:公示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价格、服务年限等信息,公示平台包括学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及县教育体育局官网,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合同签订与缴费

1.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法人代表与企业签订年度合同(参考县局统一合同范本,明确质量标准、“双送检”责任、售后条款等),严禁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

2.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3. 家长通过企业提供的线上通道直接缴费,严禁学校及教师面向学生、家长收费。

(五)资料归档

1. 归档材料:决策记录、家长意见统计、选用组织名单、企业资质、评定过程记录、公示截图、合同、检测报告、验收记录等;

2. 要求:采购完成后1个月内,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备份,保存期不少于5年,同步向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报备。

六、质量管控细则

(一)执行标准

1. 校服: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B类及以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适用于幼儿园)、《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 28468-2012,如需)。

2. 床上用品:符合《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T 18383-2007)、《被、被套》(GB/T 22796-2009)、《床单》(GB/T 22797-2009)等,安全类别:床单/被套/枕巾≥B类,棉胎≥C类。

(二)验收与检测

1. “明标识”验收:收到产品时,核对合格证(含生产厂家、材质、安全类别等)及企业提供的本批次质检报告(原件或盖章复印件),无标识或报告的拒绝接收;

2. 留样封存:每批次随机抽取2套(件),由学校、企业共同签字封存,存放于专用柜,封存期1年;

3. “双送检”:企业供货前须送检并提供合格报告;学校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随机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向家长收取),两次检测均合格方可发放。

(三)问题处置

1. 发现质量问题(如甲醛超标、面料破损等),立即停发,24小时内联系企业退换并书面报县教体局;

2. 县教体局1个工作日内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依法追责;

3. 企业或个人公益捐赠的校服,按同等质量标准验收,落实“双送检”及留样制度。

七、监督与问责机制

(一)多级监督

1. 学校监督:成立由责任督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各1名以上)组成的监督小组(不少于3人),全程监督并记录。

2. 部门监督: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每学期联合局监察室开展1次全流程专项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双送检”落实情况,对未送检的学校依法处罚。

3. 社会监督:公示三级投诉热线及学校反馈邮箱,7个工作日内回应投诉并公示结果。

(二)违规处理

1. 学校及教师违规:如强制购买、收受企业礼品、采购高价校服等,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

2. 企业违规:提供不合格产品、虚假检测报告等,纳入县级“黑名单”,3年禁入本县采购;情节严重者由市场监督局处罚。

八、服务保障措施

1. 售后服务:企业建立“48小时响应”机制(如尺寸调换、破损修补),学校每学期末开展满意度调查(家长、学生参与率≥80%),结果作为下次采购参考。

2.困难学生帮扶:对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免费提供校服及床上用品,经费从学校公用经费或社会捐助中列支。

九、长效机制建设

1. 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每学年修订制度,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共享信息。

2. 每年8月培训学校管理人员或下发工作提醒函;开学初通过家长会宣传校服政策,提高家长知晓率。

3. 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每年12月评估管理成效,优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