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教一股 浏览:1484次发布时间:2025-09-02 11:26
关于做好蒲城县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的通知
各股室、片区、综合单位,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蒲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蒲教发〔2024〕69号)要求,切实保障困境学生权益,现就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工作通知如下:
一、困境学生(幼儿)关爱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本学期困境学生(儿童)进行认定,建立困境学生(儿童)关爱台账(见附件1),于9月15日前纸质、电子版(U盘拷贝)上报教体局基教一股。中心校汇总辖区教学点和幼儿园一并上报。
二、学校要严格落实“班主任每日一问、校(园)长每周一见”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开学首周完成对已掌握困境学生的首轮关爱对接,及时回应其学业、生活诉求。
三、包联单位(股室)要严格做到县(区)教育部门“每月一看”,入校督查各校困境学生(幼儿)教育助学关爱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将相关关爱记录表报送基教一股(见附件2)。
四、学校需保护困境学生隐私,认定重点关爱对象时严格执行“无需公示、禁止公布”规定;包联单位(股室)要加强监督,确保认定程序合规,杜绝信息泄露问题。
1.蒲城县困境学生(儿童)关爱台账
2.蒲城县困境学生(儿童)关爱记录表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