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城区部分单位公开竞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1737次发布时间:2012-07-20 15:36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为城区部分单位公开竞聘工作人员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
    为了解决城区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城区部分单位所需的小车司机、学校安保人员、学校公寓管理人员进行公开竞聘,现将公开竞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从现任高中、初中、小学非教学人员中推荐,安保人员和公寓管理人员每辅导区各推荐1名,司机和公寓管理人员每高中各推荐2名。
    (二)公共条件
    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工作细心,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三)各类竞聘岗位条件
    1、小车司机: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的男性,具有5年及以上驾龄(以驾驶证颁发年限为准),高中及以上学历。
    2、学校安保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专科及以上学历。
    3、学校公寓管理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能真诚为学生服务,有公寓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中师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7月23日
    2、报名要求:
    ⑴符合竞聘条件的教职工需在7月22日12时前向所在学校递交报名表和相关证件,由所在学校进行资审后,召开校务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一推荐。
    ⑵每位推荐人员的材料(一人一袋,封面打印材料清单),材料内容包括:①报名表(一式2份);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包括初学历和现学历)、驾驶证等原件(按职称评审材料的标准装订成册);③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各校须在7月23日下午4时前,将本单位所推荐人员汇总表(附电子版)和个人材料交教育局人事股。
    三、竞聘办法
    本次竞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将推荐的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在学校醒目处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聘工作,既要正确引导,积极参与,又要服从大局,做好本校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并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合理需求。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