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作者:admin    浏览:2136次发布时间:2012-08-09 17:26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陕教人〔2012〕8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渭教人〔2012〕41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对符合陕教人〔2009〕23号文件精神的遗漏人员进行补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召开小学校长参加的教师会,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对曾经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和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程序进行宣传、初审、公示等工作。
    二、各单位组织并落实教师包联本辖区每一个自然村组,与村委会联系后,通过张贴公告、广播宣传、召开村民小组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并由包联村组的教师摸清本村需要补报的人数和情况。
    三、补报起止时间:8月10日至9月25日
    四、各单位于9月27日安排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将本辖区遗漏人员的个人申请材料交人事股复核,同时上报纸质和电子版(EXCEL格式)花名册。
    五、此次补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初中在初审前要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调查摸底要涵盖所有政策涉及到的对象,做到不留死角、不形成遗留问题、不造成上访。对于因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新的漏报人员,责任自负,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