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浏览:2532次发布时间:2009-12-10 15:06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招办认真复查2010年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通知
蒲招发〔2009〕27号
各高考报名学校:
现将省招办《关于认真复查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通知》(陕招办函[2009]3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抓紧落实,同时强调:
一、将资格复查工作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复查工作不到位,在复查工作结束后,仍有违章报名者被查出的,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和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各校要准确掌握应返回户籍所在县(区)和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情况,退还报名费,通知其尽快返回县(区)报名。对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知本人。12月12日前将已在我县报名考生的报名号和姓名造册上报,招办将删除此类考生的报名信息。
三、要落实专人做好返县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资审不符合者不准予以报名。
四、各校将复查结果(含清理考生报名号和姓名,返回我县考生报名号和姓名、其他不合格考生报名号和姓名),于12月12日前报县招生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转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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