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电教发〔2012〕2 号
各高中、初中:
根据省、市电教馆《关于举办“校讯通杯”陕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精神,电教中心决定组织学校参加<“校讯通杯”陕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人负责,安排好辅导教师,组织学生开展电脑制作活动。此项工作是2012年电教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二、各学校积极组织参赛者认真学习《“校讯通杯”陕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及《“校讯通杯”陕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评选办法》(见附件),明确竞赛要求及评选办法。
三、电脑制作“评选类项目”作品高中以校为单位、初中和小学以乡镇初中为单位,填写《指南》中的表2(“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和表3(“评选类项目”作品创作说明)(纸质),并按照《指南》要求把作品、素材、表2、表3刻录成光盘,装袋后于2012年3月8日前报县电教中心。各单位参赛作品高中不得少于5件,初中不得少于3件,小学不得少于2件。
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以“我和‘校讯通’”为主题内容的手机动漫创作作品,参赛学生可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通过“全国中小学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并将作品报电教中心邮箱
pudianjiaojsb@163.com。
四、竞赛类项目于2012年3月28日报名,各校自行参加。
五、电教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表彰优秀作品、优秀辅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
六、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市电教馆“校讯通杯”陕西省第十二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七、本次电脑制作活动及推荐上报作品不收参赛费。
附件:
联 系 人:简红 联系电话:8363227
电子信箱: pudianjiaojsb@163.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