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校外发〔2011〕1号
蒲城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体育、艺术2+1
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初中、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进我县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教体厅函〔2004〕33号)及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义务教育段次学校中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指导,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自主发展为主题,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课外文体活动为工作目标,积极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蒲城教育注入新的内涵。
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各校必须结合实际,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意愿,采取校内、校外相结合的方法,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一批有体育、艺术教育特色的学校。
二、工作思路
以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终身发展为目标,以学生和学校评价为切入点,以教师培训为启动推广的主要方式,分阶段推进,全面落实项目要求。在项目实施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做到“六个结合”。“三个关系”即处理好项目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关系;与体育课、艺术课考核标准的关系;与初中体育考试标准的关系。“六个结合”即把项目与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相结合;与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大课间、体育节、艺术节等)、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相结合;与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相结合;与学校体育、艺术的办学特色相结合;与体育、艺术教科研工作相结合;与学校课外文体活动相结合。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全体师生参与“2+1项目”工作自觉性。
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打造蒲城教育品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衡量学校领导是否真正重视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试金石”。各学校领导要认真组织教师通读国家《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2+1项目”工作。
各学校校长要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并成立“体育艺术2+1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在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教导处牵头,其他处室配合,组织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具体负责实施。
各校要统一全体教师认识,明确按照工作思路,从本校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学校师资、学生爱好等因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求做精、做实。
(三)规范办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1、各学校要把实施“2+1项目”融入新课改之中,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教学计划,排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实践活动等课程,并尽可能安排专职教师,严禁挤占音体美劳、实践活动课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2、“体育、艺术2+1项目”的组织必须联系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校外教育机构,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意愿,选择学习内容,对课程目标进行整合,把课程目标改造成为具有操作意义的学习目标,使“2+1项目”的指标落到实处。
3、确保课外活动时间与空间。各校要树立“健康第一”的办学指导思想,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要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4、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校性的体育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艺术节、学生才艺大展示活动。
(四)规范操作,确保“2+1项目”有序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校要在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2+1项目”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各学校组织教师培训工作,在加大专职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力度的同时,以专职体育、艺术教师为核心,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爱好的专长教师。争取用三年时间,让全体教师至少掌握一项体育或艺术技能,至少能辅导一项课外文体兴趣小组活动,以满足开展“2+1项目”测评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第三阶段:各学校要排好“2+1项目活动表”,为学生拓展体育、艺术等技能营造良好的时间与空间。要有制度保障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和内容。学校要通过成立各类有助于学生开发智能和提高体育艺术技能的兴趣组织(如 “健身协会”、“艺术沙龙”、 “书画社”、“文学社”、“英语角”、“民乐团”、 “管乐团”、“校运动队”、“艺术团(队)”等),组织学生自由选择自己喜爱的活动内容和活动项目,广泛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课余文体比赛活动和各类实践活动。
(五)依据《标准》,认真做好“2+1”的测评认定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与特色教育补充和完善测评内容。
每所学校都要成立由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各兴趣小组负责教师和班主任联合组成的“体育、艺术2+1项目”认定小组,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1项目”体育与艺术技能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认定,并结合学校实际与特色教育,补充和完善测评内容,与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融合在一起,创造性地将“体育、艺术2+1项目”认定结果与对学生其他方面的评价考核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重视督查。在全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是一项开拓性的全新工作,各中小学领导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真抓实干,结果上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将其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以便于形成学校体育、艺术传统项目为原则,结合本校实际,体现学校特色,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善于收集资料,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该项工作正常开展。
2、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让更多的家长了解新课改,了解“体育、艺术2+1项目”,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思路和做法,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各校要根据“2+1项目”实验工作的需要,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教育活动的条件,加大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器材配备的力度,合理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努力挖掘社会资源,设法拓展学生体育、艺术活动空间,不断满足“2+1项目”实验工作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要求,以保证“2+1项目”实验工作落到实处。城区学校可与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合作,弥补学校师资及设施的不足。
4、及时评价,总结经验。 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协助县教育局将定期对学校 “体育、艺术2+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应付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为了给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将先后在2011年5月、6月、10月举办中小学生乒乓球赛、文艺汇演和校园文化艺术节,在本中心参与活动的学生可优先参加比赛。各学校关于落实“2+1项目”的实施方案于本学期结束前交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二〇一一年元月八日
主题词:学校 体育 艺术 实施 通知
抄送: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11年1月8日印发(共印30份)
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2+1项目”是教育部为了落实《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和美育的改革与发展,逐步推进的的一项重要工程项目。其含义是通过学校的课内外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
一、“2+1项目”的实施原则
(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要切实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根据健康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体育锻炼的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锻炼能力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为核心。要积极贯彻新的教育理念,积极推进课程标准的实验和相关的教学改革,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艺术活动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水平。
(三)实施“2+1项目”要以建设有特色的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为基础。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内容体系,形成学校的体育、艺术项目传统。
(四)实施“2+1项目”要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师资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先导。要通过转变观念的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广大体育、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以满足“2+1项目”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五)实施“2+1项目”要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为必要条件。要根据推进“2+1项目”的需要,加强各校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体育、艺术器材的配备,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地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以满足“2+1项目”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新的要求。
二、“2+1项目”的实施办法
(一)“2+1项目”体育与艺术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作为全国性的实验标准,首先在15个课外文体示范区实验,也欢迎实验区之外的地区或学校参与实验,今后全国推广实施还需要在实验中不断调整修订。
(二)本标准采取学校认定的办法,技能标准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努力达标。
(三)本标准的认定,应由校长、班主任负责,充分发挥体育与艺术教师业务能力与专长,全面科学地进行认定工作。
(四)为使更多的学生参与“2+1项目”达标活动,应鼓励学生通过体育艺术课程的学习,参加课外文体活动、社会文体活动及家庭教育等多种方式,获得项目认定。
(五)本标准虽然以技能为主,但认定中应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的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并终身受益。
(六)本标准的认定工作,不分年级、时间、项目,可由学生申请后安排认定,鼓励学生选择每个项目。
(七)认定应采取本人现场表演、创作和测试等方法进行。美术类还应按标准规定数量的作品进行认定。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可由学校在成绩册中,设2+1项目认定专栏加以评定。
(八)凡本标准中没有列入的项目,可由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参考相似或相关项目的技能标准,加以考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