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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散放暑假的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3926次发布时间:2012-06-28 11:42

 
蒲教发〔2012〕60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散放暑假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自7月10日起散放暑假,下学期8月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假期共5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放假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做好考试分析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各单位总结于7月10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放假前,各校要认真组织,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一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到公路、铁路、高速路沿线玩耍。二是教育学生远离水库、池塘、河滩等,不玩水,不到山崖、陡地等危险处玩耍。同时教育学生防雷击、防触电、防食物药物及植物中毒,特别是不参与花炮制作并远离制作场所,严防各类伤害事故发生。三是讲解电子游戏和不健康网络活动的危害,督促家长做好监护工作,使学生远离游戏厅、网吧、歌厅等场所。四是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并与学生签订假期安全协议,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相关要求。
    三、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责任制,不得出现空岗和顶替等现象,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假期内各单位一把手不得关闭手机,确保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状态。要强化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措施,责任到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基教二股(联系电话:7221932)。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情况于7月10日前一式两份分别报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
    四、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推后或延长假期,切实保证师生的假期休息。各校、各单位不得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考察。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补课或为其提供场所,并教育全体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补课班、辅导班,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辅导,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在暑假前,各校要对暑假工作作出专门安排,把有关规定落实到工作中去。各校要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教师“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的意见》(陕教工【2012】6号),积极引导更多的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
    五、各校可结合实际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并利用暑假让学生更多地开展社会调查、科学观察、考察探究以及参加家务劳动等,拓宽视野,提升素质。
暑假期间,青少年活动中心将向学生开放,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开展道德实践和创新实践。开学后各校要组织专题汇报,并将完成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
    六、各单位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开学前一周的教师暑期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把以教育法规政策、师德师纪、课改培训等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进程,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七、开学前,各学校领导成员要提前到校,认真研究并安排有关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开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