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
文件专区
教学研究
教育考试
师生之家
校园风采
党建工作
教育信息化
社区教育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通知
作者:admin 浏览:
3535次
发布时间:2012-06-29 10:09
通 知
各初中:
近日,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幼儿园散放暑假的通知,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兴趣班、特长班等,也不得将园舍租用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但个别幼儿园以幼儿入托难等为借口,巧立名目收费,举办诸如舞蹈、绘画等兴趣班误导家长。教育局重申,暑期各级各类幼儿园一律不得举办各类兴趣班、特长班,对举办此类班的,一经查实,教育局将予以曝光并通报,同时,自下学期起取消幼儿园办园资格。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