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尊老敬老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根据《蒲城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2012“敬老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蒲老龄发〔2012〕08号)文件精神,为了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主题
本次活动时间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共31天。
活动主题:关爱老人、构建和谐,敬老爱老、从我做起。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今年老年节(重阳节)是十月二十三日,县教育局将组织走访部分退休教师,倾听他们的心声,听取他们对教育发展的建议,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单位要开展以“我陪老人过重阳”和“常回家看看”为主体的敬老助老活动,为他们送温暖,解问题,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二)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周六日假组织学生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从身边做起,从就近做起,从老人的实际需要出发,着重为老人办力所能及的事情(家政服务、护理、咨询等),并建立帮扶对象,开展长期志愿服务。
(三)广泛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尊老敬老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召开教师(含退休教师)座谈会、主题班会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板报、报刊栏等宣传我国老龄工作方针、事业发展成就及感人事迹等。
三、几点要求
1、开展尊老敬老活动,旨在深入贯彻党和政府老龄工作方针政策,使广大老人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增强全社会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因而,各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切实把此项活动开展好,落实好。
2、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要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好尊老敬老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1月5日前上报教育局人事股。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