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

作者:办公室吴纲    浏览:2538次发布时间:2012-10-24 09:2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经过前一段时间的辛苦工作,我县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工作已进入完善阶段,为了做好后面的管理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保证教师、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做好电子学籍使用管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随时关注学籍系统动态,保证在校生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管理人员若有变动,务必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将联系方式上报教育局基教一股(电话7221932)。
    2、各校要将学生的电子学籍号印发给每一位学生,叮嘱学生记牢、记准自己的学籍号。学生纸质档案上的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同电子学籍一致,原纸质档案学籍号统一更改为电子学籍系统的学籍号。
    3、在办理异动业务(包括转学、休学、复学、留级等)时,学校要向家长及学生解释有关操作流程,使他们明确如何办理相关手续。除在电子学籍系统内进行操作外,必须带学校出具的证明,由教育局在纸质档案上盖章同意。
    4、根据省教育厅通知, 11月11日,学籍系统将关闭,学校账号停止使用;11月21日起,学校将不能新增、删除、修改学生信息(包括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性别)。请各校务必在11月10日前,逐一核对学生信息,及时修改错误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的信息准确无误。
    5、电子学籍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各校学籍管理人员要及时登录全县电子学籍管理群或与基教一股联系,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学生转学、休学操作基本流程
 
学生转学操作基本流程.doc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