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陕教稳)〔2012〕14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大排查大整治检查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全面加强学校冬季安全工作,严防一切事故发生。二是立即组织召开辖区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三是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内容,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查处安全隐患。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召开学生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明确家长责任和监护要求。五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带头抓安全,带头抓排查,带头抓治理,彻底消灭事故隐患。各校要及时总结本次活动,并于10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教育局基教二股。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 知
陕教稳〔2012〕14号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冬季是学校季节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和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多发期,为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根据省委和教育部要求,委厅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着重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10月22日—10月31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校车安全管理。要充分发挥市级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构的作用,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要及时开展全方位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牢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珍爱生命。要针对冬季行车,开展专题教育,制定应对措施。
(二)冬季取暖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加大对学生宿舍的排查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供暖安全。砖木结构、火炉采暖的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煤炉、排烟设施的安装和管理工作,严防煤气中毒、火灾等不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三)消防安全管理。要组织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彻底的检查。特别是检查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建筑设施是否通过消防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即知即改,不得拖延。
(四)食品安全管理。要认真排查是否落实采购索证、食品入库检验登记、食品留样等制度规定,查看后勤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和上岗证。要严格按规定对学生食堂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对过期和变质食品原料及时销毁,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校舍安全管理。要对校舍建筑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校舍安全隐患,防止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施工区与校园有效隔离措施,建筑工地必须全封闭施工,做好安全保卫值班,严防学生靠近施工现场。
(六)安全宣传教育。要对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安全教育“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学人员、教案、考核六落实”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防传染性疾病,防交通、防火灾、防煤气中毒事故,防不法侵害等内容为主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要站在维护全省教育系统大局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
2.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要深入学校,按照排查整治内容认真指导学校开展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日前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巩建朝
电话:029—88668630
邮箱:jytwdb@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