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讲述教师自己的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吴纲    浏览:2814次发布时间:2012-11-21 08:2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讲述教师自己的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讲述教师自己的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渭教外宣办〔2012〕2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弘扬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师德风范,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讲述教师自己的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征文活动,大力弘扬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师德精神,展现新时期广大教师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征文对象:征文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三、征文要求:征文内容包括教师成长故事、教师教育故事、教师教学故事。文体以散文为主,用叙事形式记录自己教育实践中发生的真实鲜活的教育事件或发人深省的动人故事,表述自己的内心体验和对教育的理解感悟。也可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人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左右,题目自拟。
    四、征文报送时间及办法:每校(乡镇以初中为单位)择优推荐不少于1篇,于1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WORD格式)报教育局人事股,所有征文稿件均要求统一排版(标题小二黑体字,正文三号仿宋字)。
    五、推荐上报及评审奖励:征文结束后,县教育局将抽调有关方面专家对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0篇报市教育局外宣办;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征文进行评审,评出本次征文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组织奖若干名。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将从征文稿件中择其优秀作品陆续在《渭南日报•教育周刊》、《渭南教育研究》和渭南教育网上刊登。并于2013年教师节前将对征文优秀作品结集出版。事迹特别突出者,经审核后,向省内及中央媒体推荐,大力宣传。
    六、几点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接此通知后,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征文的宣传发动工作,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和教育宣传的良好契机,精心准备组织。
    2、所有征文要求原创,真实典型、情节生动、立意新颖、行文生动、可读性强、给人以启迪,不能写成经验交流材料。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