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摸底工作的通知》【蒲组函(2012)44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县上决定走访和慰问一批老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的老党员,现就做好教育系统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各支部(总支)要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的有关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台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上报局党委2名生活困难党员,其中1名为在职党员,1名为离退休党员(关系不在本支部也属上报范围)。
二、有关要求:
1、凡连续3年享受生活困难党员补助的或受到党纪处分的,不列入上报范围。
2、各支部(总支)务必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蒲城县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统计表》报教育局党委办,并发电子文本到电子信箱。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