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放寒假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140次发布时间:2013-01-18 08:5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散放寒假的通知
蒲教发(2013)8号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经教育局研究,决定本学期自2013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起散放寒假,下学期于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报到,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正式上课,假期共22天。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要集中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冬季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互救能力。特别要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严格要求。切实关心教职工生活,做好退休教职工和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二、放假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做好考试分析、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的填写等有关工作。工作总结于元月28日前交局办公室。
    三、假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动员师生利用假期向社会广泛宣传十八大关于教育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让党的政策家喻户晓。同时,积极宣传我县教育的新变化、新发展。要切实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视校舍、财产安全,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号召师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倡节俭,反对铺张,过一个祥和、安宁、欢乐的春节。假期值班安排表元月28日前交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各一份。
    四、假期要切实保证教师假期的休息,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坚决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一、二年级补课、开设辅导班或为举办者提供场所。教育局将对全县特别是城区教师收费办班补课等进行检查,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
    五、收假前要提前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提前到岗,研究并安排有关工作。学校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按时顺利开学。开学收费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坚持杜绝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教育局将在开学初对全县开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二〇一三年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