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招生办张薇 浏览:3497次发布时间:2013-04-04 15:47
蒲教发〔2013〕31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2013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
专业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高、初中、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渭教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局拟定了《蒲城县2013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法》,现随文下发,请遵照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四日
蒲城县2013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年度招生规模由市教育局根据全市社会需求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发展状况制定并另文下达。职业技术学院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基本条件及生源情况提出,经市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核准后下达。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㈠报考各类学校考生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㈡报考普通高中(含标准化、示范高中)和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㈢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中专和职中的考生年龄不限。凡初级中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同等学历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教育局审核同意)者均可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㈣根据县学籍管理规定,凡报考高中和师范类考生必须回2012年9月1日前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所有公办初中考生户口必须在我县或在2013年4月底前迁入我县。
根据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户籍在本省的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其学校所在地参加高中入学考试。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从2012年起。凡户籍不属于流入地的在陕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完成义务教育后,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
1、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及普通高中(含标准化、示范高中)的在校生;
2、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至4月15日。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由县招生办下发实行。
凡报考高(职)中,职业技术学院、初中专的考生,必须持户口本或乡(镇)户籍证明(需加盖户籍管理专用章)在户口所在乡(镇)的初中或毕业学校报名。所有考生经学校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报名。
往届生须持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所设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县、校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审查考生资格。县教育局成立中考资格审查小组。组长吴庚年、副组长井志新、高定亮、何跃进,成员:赵新文、赵伟、张维。
四、填报志愿
凡符合报考条件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类别。中考志愿类别按录取顺序分为普通高中(含标准化、示范高中)、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专。
普通高中(含标准化、示范高中)、中专及职业技术学院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填报志愿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填报志愿只能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写,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名报考、限制报考。否则,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准确、反复核对,凡因不规范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相关考务及测试、考核、综合评价
㈠命题及评卷:中考招生文化课考试由省上统一命题、制卷、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市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编场编号,并具体组织实施评卷、登分等工作。县招生办具体组织考试。
㈡考试科目设置、分值、时限及考试方式:
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总分值为580分。
各科目分值和时限分别为:语文120分,150分钟;数学120分,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120分钟;物理与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100分钟。
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考试,其他各科均实行闭卷考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㈢学业考试以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考试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业考试的C等级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其他各等级的划分标准由县教育局根据各高中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确定。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㈣考试时间: 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定于2013年6月22日至23日统一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备 注 | |
|
上午 |
8∶30—11∶00 |
语 文 |
英语听力考试 8∶20 广播提示, 8∶30-8:50正式播送试题。 |
下午 |
14∶00—16∶00 |
数 学 | ||
16∶30—18∶10 |
思想品德与历史 | |||
|
上午 |
8∶30—10∶30 |
英语 | |
下午 |
14∶00—16∶00 |
物理与化学 |
㈤体育与健康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市教育局渭教基〔2010〕22号文件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为50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占6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占35分),体育课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由学校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计入中考总成绩。凡未参加(免试除外)测试和成绩为“0”者,均不得参加各类学校录取。
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继续开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其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类中等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考核办法另行安排。
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实验操作考核,凡未参加考核者和成绩“不及格”者,各类学校均不予录取。
㈦综合素质评价: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不但要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于初中乃至小学教育教学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花名册、光盘〈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列〉务必按规定时间交县招生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㈧凡报考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师范类体育、音乐、美术、幼师等专业考生,均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具体事宜按照所报考学校有关通知和规定执行。
六、考点设置
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县为考区,各高中设立分考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座,每个整数试场30人,同校考生不得连号编排。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市、县教育局领导下进行。
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录取工作既要依据考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关注素质教育;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照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某一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录取工作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行。
㈠高中、职中录取办法
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统一录取。渭南高级中学实行全市统一录取,招生指标到县,具体实施办法另文下发。职业高中录取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㈡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办法
1、普通班录取按招生计划的1∶1.2倍进行调档,实行全市统一排队并划线录取;体、音、美、幼专业班录取采用全市统一划定文化课最低线,按专业成绩排队录取。
2、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师范类专业初录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项目及时间由所报考学校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3、师范类新生报到后要认真进行身体检查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
㈢其它职业技术学院(含中专)录取办法
五年制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五年制连读(含中专)录生工作全市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成绩,考生志愿,志愿次第及有关招生政策,按招生计划的1∶1.2进行调配录取。
各类照顾考生的获奖证书、获奖名册、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以及有关证明(台湾省籍及归侨华侨烈士子女需有村乡及县有关部门的证明)报名时要审查、并装入考生档案,供录取时审查。
附件: 1、《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陕西省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附件1:
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阶段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的结果不但要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于初中乃至小学的教育教学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如下表:
评价维度 |
评价要素 |
关 键 表 现 |
道德品质 |
文明礼貌 |
对师长有礼貌 与同学友好相处 言行文明 |
勤奋进取 |
有进取心 学习刻苦努力 | |
遵纪守信 |
具备法律的基本常识 遵守社会公德和中学生行为规范 真诚待人、正直守信 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考试不作弊 | |
热爱劳动 |
尊重劳动者和他人劳动成果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
评价维度 |
评价要素 |
关 键 表 现 |
公民素养 |
社会责任感 |
关心他人和社会 乐于助人 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
家庭责任感 |
理解、关心家庭成员 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导 愿意承担必要的家庭责任与义务 | |
自尊自律 |
能正确认识自我、自信积极 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生活节俭 能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有错即改 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文明上网 | |
环保意识 |
具有环保意识 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 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 |
学习能力 |
学习兴趣 |
有好奇心和质疑精神 能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努力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
学习方法 |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 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能够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 | |
独立探究 |
能够独立思考 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 | |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
具有较丰富的想像力和创新意识 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有实践活动成果或作品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合格 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合格 | |
交流与合作 |
团队精神 |
关心集体、乐于参加集体活动 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
沟通与分享 |
尊重并理解他人 能够合理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主动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 |
运动与健康 |
体质与健康 |
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努力 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
健康心理状态 |
有良好的自我控制和调节能力 能够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 | |
健康生活方式 |
坚持参加体育锻炼 爱好体育运动、在某体育项目上有一定特长 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卫生 |
评价维度 |
评价要素 |
关 键 表 现 |
审美与表现 |
审美情趣 |
能在日常生活和大自然中发现美、欣赏美 喜欢上音乐、美术课并认真完成作业 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
艺术活动与表现 |
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 在艺术方面有一定特长 能用多种方式创造美和表现美 |
(二)关于等级评价的说明
1、道德品质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班主任期末评语的原始资料;(2)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包括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3)担任校、班或小组干部、参加校内外劳动的证据;(4)在校级及其以上有关活动中的获奖情况。
等 级 |
评 定 说 明 |
A(优秀)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良好; 3.在校级及其以上有关活动中获奖; 4.被评为校级及其以上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 |
B(良好)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较好; 3.在班级及其以上有关活动中获奖。 |
C(合格)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有一定进步; 3.在校三年有违法和违纪行为记录,但有明显改进。 |
D(不合格) |
有违法犯罪或经常性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学校处分。 |
2、公民素养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反映学生公民素养,包括为同学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的原始证据;(2)自我评价的原始记录;(3)有关心家庭成员、参与家务劳动、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的证据;(4)有维护环境卫生和
公共设施、参加环保活动的记录。
等 级 |
评 定 说 明 |
A(优秀)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良好; 3.自信积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
B(良好)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较好; 3.自信自尊、不乱花钱。 |
C(合格)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有一定进步。 |
D(不合格) |
有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行为,并受到有关方面处理。 |
3、学习能力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反映学生学习能力,包括体现创新精神、参与探究活动、课外阅读的证据;(2)个人学习计划、总结或自我反思的原始证据;(3)阶段性学习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4)理化生实验考核成绩、综合实践活动原始记录;(5)在校级及以上学科获奖证书、实践性活动的成果或作品。
等 级 |
评 定 说 明 |
A(优秀)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良好; 3.学习自觉认真,课堂上积极主动,作业完成得好; 4.90%以上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
B(良好)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较好; 3.学习认真,无无故缺课现象、按时完成作业; 4.60%的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且没有“不合格”的测评成绩。 |
C(合格)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有一定进步; 3.学习较认真,基本能按时完成作业; 4.所有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平均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
D(不合格) |
1.提供的材料比较欠缺; 2. 学习态度较差,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 3.所学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平均成绩有“不合格”。 |
4、交流与合作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的记录;(2)与他人交流合作共同完成综合时间学习任务的证据,包括同学提供的交流、分享的资料;(3)有关心集体、为集体争得荣誉的证据。
等 级 |
评 定 说 明 |
A(优秀)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良好。 |
B(良好)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较好。 |
C(合格)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有一定进步。 |
D(不合格) |
该方面行为表现较差。 |
5、运动与健康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情况及考查记录;(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纪录;(3)有平时参加体育锻炼及生活习惯的观察记录;(4)有在某体育项目上具有特长的证据或参加校级及其以上体育活动的获奖记录。
等 级 |
评 定 说 明 |
A(优秀)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良好; 3.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优秀”。 |
B(良好)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较好; 3.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 |
C(合格)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有一定进步; 3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 |
D(不合格) |
1.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 2.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
6、审美与表现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有音乐、美术课学习情况和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的记录;(2)有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表现其审美情趣的作品;(3)有在艺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证据或在校级及其以上艺术活动中的获奖证据。
等 级 |
评 定 说 明 |
A(优秀)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良好; 3.音乐、美术课学习成绩达到“优秀”及以上。 |
B(良好)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所达到程度与发展状况较好; 3.音乐、美术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
C (合格) |
1.完整、客观、真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2.行为表现证明在该方面有一定进步; 3.音乐、美术课学习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
D(不合格) |
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够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
应注意:(1) 凡被评为省级或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道德品质维度当年评定即为A等级.(2) 对D等级的评价特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维度的评价应非常慎重,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做出清楚确定的解释。(3)对所列条款以外的其他材料,经班级评定小组审查并经学校评价委员会同意可以采用。
二、评价方式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七年级第一学期开始进行,以学校为单位按照评价内容和标准开展工作,方式为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和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综合评价。尤其要加强同学间相互评价,以增强评价客观性。
评价过程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全面收集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信息,经过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避免以偏概全。
针对各维度评价内容,每个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应陈述对学生的评价结论及其事实依据。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后作出决定。
三、评价结果及其使用
1、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
(1)等级。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在不同方面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评价者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予学生一个等级。同时可提供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资料。
(2)综合性评语。在等级表达基础上,评价者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其中可以包括等级评价中未涉及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包括综合高中)录取资格;任意2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四、评价的组织
1、各地要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体现差异和特长相结合,使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不断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及各项评价制度,使评价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2、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市、县(区)要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初高中校长、教师及教研人员等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其职责是全面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制定与审核评价工作方案及规章制度,对评价者进行培训,监控评价过程,纠正或查处评价中违规行为。学校要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年级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人数为5—7人。其职责包括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聘任并认定评价者,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等。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为3—5人。各成员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名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并向被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经学生投票,未超过1/2赞成票数者,应予替换。
3、综合素质评价要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分学期认真做好评价工作。要如实记入《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此项工作要与学生管理的其他工作进行整合。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施评价。
4、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地要认真搞好教育行政干部、中学校长、教师及教研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5、综合素质评价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中考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各项政策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2:
陕西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毕业学校: 学籍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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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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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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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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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素 质 评 价 |
道德品质 |
公民素质 |
学习能力 |
交流与 合 作 |
运动与 健 康 |
审美与 表 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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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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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自 我 评 价 |
签名: | ||||||||||||||
获县级以上 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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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 及在校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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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性 评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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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意 见 |
班级评价工 作小组(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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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价工作 委员会(盖章) |
年 月 日 | ||||||||||||||
学 业 成 绩 |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思品 |
历史 |
生物 |
地理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
成绩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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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质健康 测 试 |
项 目 |
|
|
|
|
| |||||||||||||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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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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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实 践 活 动 记 录 |
时 间 |
地 点 |
活 动 内 容 |
课时 |
考查结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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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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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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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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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操作 考核结果 |
物理实验 |
化学实验 |
生物实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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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 ||||||||||||||||||
注:此表第1页中六个维度的评价等级、综合性评语、评价意见由学校填写,其它由学生填写。第2页中学业成绩栏填写学校考试考查成绩;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由学生填写,课时、考查结果由科任教师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