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退休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656次发布时间:2013-04-16 12:1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处理退休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根据我局管理退休工作出现的问题,结合目前我系统接班、转办人员到龄退休高峰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到龄即退政策。
    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工人年满50周岁,由本人在退休到龄前两年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样表附后),学校摸排清其身份(干部或工人)、真实年龄后上报人事股审核,审核后确属到龄的,学校可视实际情况提前将其调整到非教学岗位,并在到龄当月由学校对其本人进行退休谈话,形成记录,谈话后按退休对待(初中正校级以上领导由教育局进行退休谈话)。
    二、严格信息上报。
    各单位在上报信息时要严格排查不得漏报,于每年12月底以前将申请表和摸底登记表统一上报(对工人身份女教师提前5年上报)。在退休文出后30天内,上报《蒲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信息表》和《蒲城县退休、退职人员花名册》(纸质和EXCEL电子版)。
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身份等信息严格以档案记载为准;退休时间、退休费的确定不参考身份证等证件,严格按照到达退休年龄当年的相关信息核算。
    三、退休证办理。
    从2012年起由单位出资对辖区退休教师统一办理退休证。各单位每年在退休文出后1月内将退休教师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交人事股统一办理退休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退休人员信息审查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要安排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认真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以后出现因所在单位漏报造成没有及时退休而引发纠纷的由所在单位自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个人身份证、档案年龄不符等原因没有按时退休的,将严格按照档案记载处理。
   
    附:蒲城县教育局退休申请表.doc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