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党发〔2013〕9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
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1、评选类型
推荐拟受局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4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
2、名额分配
推荐工作按照综合单位、高职中、初中、小学(指城区小学和矿小、县幼儿园等)四个学段进行。各支部(总支)在同一学段内向局党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推荐表见附表1,审批表见附表2)。在本支部(总支)范围内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推荐审批表分别见附表3、4)。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思想建设好。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抓好自身和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努力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模范。
2、组织建设好。党的组织健全,党内活动经常。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团结战斗,勤政优政,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创造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强。认真教育党员学习和遵守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扎实开展党员承诺制活动和“四个一”活动,使党员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立足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3、制度建设好。按照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科学、规范、高效地抓好党的各项建设和活动。
4、作风建设好。扎实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牢记为民宗旨,坚持群众路线,真诚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能力强,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有力促进了本单位中心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继承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讲党性、重品性、做表率。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关心党内事务,团结职工群众,坚持原则,党性观念强,时时处处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原则强,品行端正,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爱岗敬业,刻苦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成为本单位课堂教学改革的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积极参加党内各项活动,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善于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在改进和加强本单位党建工作中作用突出,工作业绩明显。
3、密切联系教师、学生,善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严格自律,公道正派,威信较高。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三、评选表彰办法
拟受局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全县联评的办法进行。局党委根据各基层支部(总支)推荐情况,深入实地进行考察,依据评选条件,逐一遴选,优中选优,初步确定表彰对象,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
四、几点要求
l、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是教育系统开展纪念建党92周年的一项重大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确保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质量。
2、评选推荐过程中,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应向偏远地区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各单位校级领导不得参与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整个评选推荐过程要公开、透明,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推荐拟受局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是本支部(总支)的,要填报推荐审批表,形成20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也要填报推荐审批表,形成15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材料要求简明扼要,客观全面,事例具体,有关数据要在单行材料和推荐审批表中反映清楚。各类推荐表和单行材料各一式二份,每人一袋,于2013年5月25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局党委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