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上讲,渭南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所有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不参加中考考生不予录取。同时,也明确要求任何学校、任何个人不得剥夺任何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并严格禁止各高中学校提前招生,严格禁止各种擅自突破范围招生、突破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每一位初中毕业生能够顺利参加中考,具有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权利。
二、所有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渭南市教育局根据各高中办学条件逐校确定招生计划数,明确统招生计划数和“三限生”计划数(民办高中无“三限生”计划),直接下达各高中学校,并严格限定了普通高中班额人数,县教育局将结合实际限定每所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这些措施,保证了普通高中生源质量,给足了学生教育资源,让每个高中学生都能享受合格的高中教育,得到全面健康地发展。
三、实行志愿录取。中考分数公布后,每位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和各高中的招生计划,选择我县一所高中填报志愿,录取时坚持“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既尊重的学生的志愿,又确保了生源质量,有利于学校的良性发展。
四、各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须经渭南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今年,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首先需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确定招生专业、招生数量等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招生,确保广大学生到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学习,切实保证了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利益。同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学段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对高中的招生范围予以明确规定。这次改革,市教育局对高中的招生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渭南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其余各县、市(区)公办高中只能招收在本县、市(区)报考且具有本县、市(区)户籍考生,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民办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使各高中的招生行为更加规范。
六、强化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各县教育局上报的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各高中2013年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建高中学籍电子档案和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