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督导室朱富仓 浏览:3867次发布时间:2013-11-22 15:42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表彰控辍保学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各镇初中、城区学区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县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辍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好的典型。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顺利推进我县“双高双普”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秋季中小学“控辍保学”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渭政教督〔2013〕13号)和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的通知》(蒲政教督〔2013〕1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探索我县控辍保学工作的新方法,总结新经验,认清新形势,开创新局面,为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学段学校辍学率,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水平和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