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党发〔2014〕7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向各校(单位)派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按照《中共蒲城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派出县委督导组的通知》(蒲群组发[2014]02号)《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蒲城县教育局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局党委研究决定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派出督导组。现将教育系统督导组的工作职责、组成人员和督导单位分组情况通知如下:
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一是传达县局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推进;二是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三是督导检查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四是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问题,并督促解决;六是及时向县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
督导组要深入学习领会市、县委和县局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市、县委和县局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督导职责;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努力把各项督导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勤政纪律,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勤奋敬业,树立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县局交给的工作任务。
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决策,积极支持督导组的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