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教子有方”优秀家长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3149次发布时间:2014-05-12 09:54

 
 
蒲教关发〔2014〕2号
 
关于评选“教子有方”优秀家长的通知
 
 
各初中学区关工委、县直学校关工委:
    按照渭南市教育关工委渭教发〔2014〕2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教育关工委决定上半年各级教育关工委要做好评选“教子有方”优秀家长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评选工作以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思想为统领,按照全国妇联、教育部印发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要求,坚持评选的正确导向,认真总结教育关工委和中小学校指导家庭和优秀家长向子女传承家风家教,为国家培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家长教子正能量,进一步推进我县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评选条件
    1、树立了“为国教子”的家教宗旨。在家庭教育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三爱”教育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持良好的家风家教,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坚持立德树人。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素质,培育子女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关心指导子女学习和智力开发活动,不加重孩子的学习负担,从小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和学习理想,把子女的筑梦、追梦和圆梦与实现“中国梦”结合起来,树立行行出状元的成才观、人才观和价值观。
    4、培育和训练子女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卫生,爱护生态文明。鼓励并大力支持子女参加学校和社区文娱体育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培育子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情操,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5、培养子女热爱社会,热爱劳动。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社会志愿者活动,培养子女热爱劳动和劳动习惯。教育子女能够树立关爱别人,关爱社会的公德,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做到节电、节水、节粮,养成勤劳节俭的优良品德和习惯。
    6、创造良好的家风。对子女教育既要关心,爱护,严格要求,不溺爱,又要平等耐心,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7、家长能够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言行一致,情趣健康,举止文明,敬业进取等各方面为子女做出榜样。
    8、积极主动参加三教活动。参加学校、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的学习和亲子互动活动,并带领子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各初中学区推荐上报县优秀家长1—2名,各县直学校推荐上报1名。
    四、评选推荐办法
    1、为了扩大影响,发挥典型辐射力,实行校、初中学区、县三级自下而上层层评选表彰办法。先由各中、小学校和校关工委评选优秀家长(学生父母)包括往届已毕业的学生家长,进行表彰。然后,初中学区小学上报学区进行评选表彰。初中学区和县直学校评选表彰后,按县上要求择优上报县上参评。
    2、初中学区关工委推荐上报县上分配名额,要兼顾初中、小学两个学段。
    3、推荐上报的优秀家长要分别填写登记表,并上报本人“为国教子”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材料,以及这次评选活动总结一份。以上材料务于6月底上报县教育关工委。
    五、注意事项
    1、要坚持条件,进行公开、公正评选,要把真格“教子有方”的优秀家长评选出来,进行表彰。
    2、评选推荐以在校学生家长为主体,含往届毕业生家长。
 
 
    附:蒲城县教育系统关工委教子有方优秀家长推荐表.doc
 
 
 
                            蒲城县教育关工委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