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教督【2014】09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转发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城区中心:
现将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的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督团【2014】53号)转发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自查,建立台账。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自查报告、整改方案及各校台帐(以初中为单位)于6月6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版发至pcjydds@126.com)。并在当地公开公示。
联系人: 吕险峰 惠建功
联系电话:0913-7228712
附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