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69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公 安 局
关于做好2014年报考省属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定向招收
省级连片特困地区农村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报名学校、派出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及陕西省《关于做好省属参加本科一批录取高校定向招收省级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陕教考办〔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澹台典谱 县教育局副局长
袁 征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庚年 县教育局纪检书记
张书宏 县招生办主任
成 员:安惊虎、各报名学校校长、派出所户籍员
二、报考省属本科一批录取高校定向招收省级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考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的农村户籍学生。
3、高中阶段具有上述同一县(区)所属普通高级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资格审查流程
1、招生办根据省上反馈的报考信息,电话通知考生到招生办领取资格审查表。
2、考生填写相关内容后到学校进行学籍审核。
3、再到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户籍审查。
4、最后将审查表送交招生办。
5、招办将审查合格考生予以公示后上报市招办。
四、审查办法
1、学校查看考生三年学籍档案,看是否均在蒲城县实际就读。“是”填写“该考生学籍符合报考条件”;“否”填写“该考生学籍不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填写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户籍所在派出所查看考生户籍是否属农村户籍。“是”填写“该考生是农村户籍”; “否”填写“该考生不是农村户籍”。必须填写负责人姓名并加户籍专用章。
3、招生办根据学籍和户籍审查意见给出最终意见“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报考条件”。
五、注意事项
1、各报名学校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把这项惠及贫困地区学生的好事办好。
2、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好资审关,严禁不符合条件考生违规报考。
3、资格审查实行责任人负责制,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省上规定,录取结束后,若有考生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学校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资格审查表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公安局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