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了维护我县学前教育秩序,保障广大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顿取缔无证民办幼儿园的通知》【渭政办发(2014)58号】精神,经县整顿取缔无证民办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城区3所无证民办幼儿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县城区人民路幼儿园、博苑幼儿园、贝乐多幼儿园要按相关要求,对幼儿户外活动场地等积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改期间,3所幼儿园不得招入新生,不得对外进行宣传等活动。
3、整改期间,3所幼儿园根据现有条件限量招收上学期原有部分幼儿,其中人民路幼儿园120名、博苑幼儿园40名、贝乐多幼儿园50名。其余幼儿进行分流。
4、整改期间,教育局要加强督查,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特此公告
蒲城县整顿取缔无证民办幼儿园
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