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招办发〔2015〕05号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关于做好蒲城县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职教中心、兴华学校、文光学校:
根据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中考[2015])2号文件精神及市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中学自行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名,借读生须回其学籍所在中学报名。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职教中心报名,(非本校考籍号的考生须向报名学校提供考生考籍号)。
三、命题及考试
各中学依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编写的《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自行命制试题,并结合本校实际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按要求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成绩等第评定工作。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
四、成绩报送
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各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1: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库结构
附件2: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册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