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勤办张纯    浏览:3708次发布时间:2015-03-17 17:42

 

蒲教发2015〕11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蒲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两年来,各学校认真、积极实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提高学生营养健康,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按照渭南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点(渭教营养办〔2015〕1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各学校要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严抓资金使用管理,严查违规食品进入校园,夯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扎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确保民生工程、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全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蒲城教育做好服务和保障。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取“财政投入、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程序运作。遵循“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工作原则,各校校长为营养改善计划第一责任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一)实施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

(二)实施标准: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按照学生在校时间100天计算。

(三)供餐模式:我县学生“营养计划”主要采取以下两种供餐模式:

1、营养午餐。对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在具备集体供餐条件,达到食药监局要求的C级以上标准的学校,由学校食堂为在校就餐的学生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营养午餐,每餐标准应达到4元以上,若学生用餐价值超出政府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个人(家长)承担。收取学生伙食费的学校,营养午餐标准应为学生伙食费与营养餐标准之和,不得降低标准。营养午餐学校每周必须给学生提供2天的学生专用牛奶。

2、营养加餐。在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仍采取在课间或早餐中为学生提供牛奶、豆奶、蛋糕、火腿肠为主的食品。其中,牛奶每周4天,豆奶每周1天、火腿每周4天,蛋糕每周3天,鸡蛋每周2天(教育局按每周两天的供应量将资金拨付学校,由学校采供)。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形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为学生增加营养。

(四)操作要求: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的接收、储存和加工管理工作。要设专门的储藏室,配备相应的储藏设备,确保食品干净卫生。对每一批食品、每顿饭菜都要规范留样,以备检查。同时,要建立学生食品发放登记台帐,台帐应包含每天供应商配送情况,学生领取情况,加工处理情况及剩余食品的贮存、处理情况,月底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的安全工作,若发现配送的食品有变质、过期、污染等不合格现象,学校有权拒收。学校不得直接或变相采购非定点企业和个人配送的商品。为了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落实好省、市营养办营养改善计划要求,本学期继续试点对大宗原材料米、面、油及蔬菜采取统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三、加强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的领导

1、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县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指导安排。各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实行校长总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教学秩序稳定。

2、制定各种方案,加大培训力度。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共筑安全防线。同时,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一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及营养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二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规范资金的管理,完善手续,确保政府投入的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中。三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及营养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

3、加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管理。学校要有专用的食品贮藏室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在勤工俭学办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安全保管和发放食用工作。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品保管、发放、食用等各个环节的监控,落实措施,责任到人,保证每个环节不出问题,确保学生食用安全。实施营养午餐的42所学校,要加强营养补助资金管理,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食堂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不得在补助资金中列支。

4、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学籍管理体系。

    要求各学校按时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数据采集表,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谁上报谁负责,严禁虚报学生套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经费。各校必须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5、建立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网络监测平台,加强宣传交流、督查评比机制。4月上旬,蒲城县学校后勤管理监测网络平台将正式投入使用,指导并监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工作,进行工作实况资料实时上传,校际间经验交流,批评表扬,业务培训,网上观摩点评等交流促进活动。同时要坚持平时进校实地检查、抽查,及时通报。教育局要把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列入年度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和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作为评价学校、校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推动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上层次、上水平。

6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政策和实施内容,充分利用校园橱窗、校园广播、集会、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教师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蒲城县教育局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