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教督〔2015〕06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表彰2014—2015学年度 “316”工程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学校、县直单位:
依据《陕西省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和《渭南市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我县制定了《蒲城县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第二轮“316工程”,促进了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提高了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了教师队伍建设,使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得到落实,为办蒲城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15年6月,已全面完成了第二轮督导评估工作。
在“316”评估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316”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对在此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探索我县“316”工作的新方法,总结新经验,认清新形势,开创新局面,为全面提高我县教育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