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094次发布时间:2017-06-13 08:53

 
 
蒲教发〔2017〕83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影视教育的通知》〔陕教德(2009)5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后半年起,我县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影视教育工作,全县中小学生通过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开展影评和影视歌曲大赛活动陶冶了情操,荡涤了心灵,提高了写作水平,促进了德育教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省开展的影视教育工作得到了教育部的认可,2015年11月,教育部基教一司下发了《关于确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相关实验单位的通知》(基教一司函C2015)84号),确定陕西省为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区。按照省、市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区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影视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蒲城县影视教育工作组织机构
    为使我县影视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使影视教育实验工作收到切实效果,县局决定成立蒲城县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董新庄    教育局副局长
            苏耀锋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徐长德    电教中心主任
          许顺强    基教一股股长
            雷建军    基教二股股长
            苗永明    计财股股
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学影视教育实验工作的计划与安排、放映与组织、培训与宣传、活动与竞赛、检查与总结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教中心,具体负责影视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长德同志兼任。
    二、影片放映
    1.片源组织。按照中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学期初,电教中心要及时整理拷贝本年度的爱国主义影片,供基层学校选择播放。
    2.放映计划的制定。县电化教育中心应根据教育部每学期推荐的“必看片”于学期初制定出播出计划,并将播出计划印发到各中小学。各中小学在制定本校工作计划时,要根据县上的播出计划,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影视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上课表,进课堂,与学科教学、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美育教育、安全教育相结合,使影视教育普及化、常态化、系列化,成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县电化教育中心成立影视教育电影放映队,具体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到各校进行巡回放映。要按照省教育厅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的通知》[陕教德(2009)5号]和《陕西省中小学影视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基层学校的要求,克服困难,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做好影视教育放映工作。要在集中巡回放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化设备,发挥校园电视台、学校班班通设备的作用,创新放映模式,形式多样的搞好影视教育工作,扩大影视教育工作覆盖面,提高影视教育收视效果。
    4.放映组织。各学校的放映组织工作由校长牵头,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政教处、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协助。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放映计划和安全预案,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学生安全、有序的看好电影;要积极主动地协助电影放映队,做好电影放映工作。
    三、影评活动
    1.各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影评活动,通过每学期看“必看片”、成立影视兴趣小组、开展专题影评活动、举办影评演讲会、辩论会、报告会、主题班团队会、经典影视台词朗诵会、电影歌曲欣赏演唱会、定期撰写影评文章、举办影评写作营等多种方式,确保影视教育在学校普及化、经常化和系列化,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影视教育效果。各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影评活动。
    2.县影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搞好每学年一次的县级影评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组织的影评活动。
    四、评价表彰
    1.各学校要把影视教育与教育教学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作为评定思想品德、语文、科学、史地等课程的重要条件之一,使影视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入脑入心,收到实效。
    2.各学校要把影视教育纳入对学生的管理与考核内容之中,记入学生成长及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定期开展的影评活动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给予必要的奖励。
    3.县局将对各中小学开展影视教育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将影视教育工作纳入各校责任目标考评之中予以考核。
    五、经费保障
    根据〔陕教德(200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影视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影视教育实验县(区)和中小学要根据影视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继续落实好影视教育工作所需经费,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从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予以列支(由教育局从各校生均公用经费中予以代扣),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影视教育实
验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6〕30号
    2.蒲城县影视放映管理制度.doc
    3.蒲城县影视教育活动安全预案.doc
 
 
 
 
                                        蒲城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