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晓锋    浏览:2107次发布时间:2019-07-08 16:28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暑假即将到来,为加强暑假期间我县校园安全工作,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预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再次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1.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学校办公区域、学生宿舍、教室等重点区域的大功率用电器、供电线路和人员集中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应急疏散照明的使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存在的电气线路老化、功率不匹配、消防基础设施缺乏等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对校园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要充分利用暑期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园内教学、生活楼宇,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同时,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在建工程,及时疏通校园排水通道设施,确保校园安全度汛,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并利用假期做好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校园危化品、可燃、易燃以及易爆品等专项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内存放、使用危爆易燃物品的区域、场所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检查,做好暑期危化品的存储和安全管理。

4.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

5.加强暑期校车安全管理,放假期间所有校车除正常的检修保养外,一律停止运行,全部入库封存,不得参加暑期各类活动和非法营运。

二、加强安全教育

各校园结合自身实际,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1.重点做好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加强防范人身侵害、防骗以及防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强化家长和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要利用班级微信群、“告家长一封信”等提醒广大家长加强暑假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

4.各校园放假前利用班级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途径向每名学生家长(监护人)推送或发放《陕西省中小学及幼儿园暑期安全倡议书》(见附件2)。

三、严格假期值班

1.放假期间,各校园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加强值班力量,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按照有关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如有突发状况第一时间进行上报。

2.暑假期间,县教育局将与各学校签订《暑假安全稳定承诺书》(见附件1),请各校(园)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712日前将承诺书上交教育局基教二股(乡镇小学、幼儿园承诺书由中心校留存备案,城区幼儿园承诺书由城区片区留存备案,各中心校、城区片区承诺书上交教育局备案)。各学校也要根据实际制定暑假安全责任书,与学生家长逐一签订,确保不漏一人。

四、工作要求

1.各校园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校(园)长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2.各校园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深入研究分析当前的校园安全形势,校(园)长要亲自安排部署放假前的各项安全工作和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3.对校园安全工作不落实的校园及相关责任人,县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附件:1.蒲城县教育系统暑期安全稳定承诺书

2.陕西省中小学及幼儿园暑期安全倡议书

 

 

 

     蒲城县教育局

      201978